(原标题:有方科技: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)鼎冠优配
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指出,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,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谢强律师、孙佳悦律师出席。会议依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进行见证。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现场会议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汇德大厦举行,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。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3人,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,493,917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.4086%。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》,表决结果为同意33,484,934股,反对410股,弃权8,573股。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,381,836股,反对410股,弃权8,573股。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程序、出席人员资格、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,决议合法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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